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准确掌握全校公房的配置及实际使用情况,配合津南校区的建设和搬迁,推进公房管理改革工作,学校决定对全校公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相关数据将作为学校规范公房管理,启动教学科研单位用房定额核算的基本依据。
一、核查范围
八里台校区、迎水道校区、泰达学院、紫金山路校区、儒苑东(附小)所有产权、使用权属于南开大学的房屋(教职工住宅除外),均纳入本次核查范围。
二、工作内容
1.各单位目前使用公房的基本信息核实,主要包括:房间号、使用面积、房间用途、具体使用人等。
2.根据学校即将发布的《南开大学公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南开大学教学科研单位用房定额核算实施细则》,教学科研单位用房将按照“分类管理、定额核算、超额收费、缺额补贴”的原则进行核算,整体迁往津南校区的各教学科研单位需参照津南校区的建筑图纸和房间基本信息(由房产处提供)确定本单位需使用公房的基本信息,包括房间号、使用面积、房间用途等。
3.整体迁往津南校区的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腾空现使用公房的具体日期。
三、工作进度安排
1.自查上报阶段。2014年10月11日至27日,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各学院、各单位对本单位公房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整体迁往津南校区的各教学科研单位需完成津南校区公房使用需求的统计、核算和确认工作。各单位根据自查结果填写公房使用情况核查统计表(附件1)、公房信息登记表(附件2)、迁往津南校区的教学科研单位现使用公房腾空计划表(附件3)、迁往津南校区的教学科研单位公房使用需求统计表(附件4),并报送房产管理处。
2.数据整理阶段。2014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房产管理处对各学院、各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整理。
3.现场核实阶段。2014年11月4日至12月31日,房产管理处到各使用单位核实公房使用情况(时间安排详见附件5)。届时房产管理处将与相关教学科研单位沟通并确认明年津南校区公房使用的基本信息和现有公房的腾空计划,经过汇总后,于2014年11月30日前报送学校。
4.根据学校公房管理的相关文件,房产管理处将核算各教学科研单位的定额面积,并对津南校区公房的基本信息进行整理,相关材料将在10月20日前发放给各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各单位开展自查和学校进行现场核实的依据。学院可分阶段先后开展现有公房核查和津南校区公房需求统计工作,确保按学校要求完成本年度的公房核查任务。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要指定专人(房产信息管理员)负责此次核查工作及今后房产信息管理工作。
2、此次核查结果将作为推进学校公房管理改革的依据,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登记工作,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并如实地将自查结果报送房产管理处,填报说明见附件6。
3、根据学校要求和部署,房产管理处将建立公房使用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核查全校公房的使用情况。
4、请在2014年10月27日18:00点前将填报完成的附件1至附件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房产管理处公房管理科(211室),联系人李长江、吴伟华,联系电话23508370,邮箱:fccgf@nankai.edu.cn。
房产管理处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2:公房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3:迁往津南校区的教学科研单位现使用公房腾空计划表.xls
附件4:迁往津南校区的教学科研单位公房使用需求统计表.xls
附件6:表格填报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