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国家、天津市及学校房改政策,开展住房货币化分配相关工作;
2、办理教职工住宅变更手续,联系办理出售公有住房产权证,监管学校
住房二级市场的住房交易;
3、全面负责学校住宅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公有住房管理制度,承
担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更换、租金核算和催缴等工作,负责校产空置住宅巡查
及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部分周转房管理,办理入住手续、房租核算及催缴、退房验收等
相关工作;
5、 负责博士后公寓入住手续办理、房租核算及催缴、退房验收等日常
工作,承办引进人才住房入住手续;
6、 负责学校住宅的产籍管理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信息录
入工作,并为教职工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7、建立教职工住房档案,负责住宅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数据更新和维
护工作;
8、为职称调整的教职工取暖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9、负责新校区住宅建设相关工作;
10、开展高校教工住宅管理相关的理论研究,并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