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校住宅房屋的管理,实时掌握国家、天津市和南开大学住房相关政策、深入贯彻执行各项住房改革政策,包括:
1. 公有住房管理。包含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房租核算与收缴、换发《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遗失补发等工作。
2. 房改售房工作。根据房改售房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办理公有住房产权的出售工作。
3. 住房所有权管理。对校内住宅房屋,因公证、判决等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而引发的所有权人变更,办理住房所有权人变更手续;换发《南开大学房屋所有权证明》、所有权证明遗失补发等工作。
4. 校内住宅交易二级市场管理服务工作。包含校内住宅交易、租赁信息发布,以及为符合条件的住房交易办理所有权(承租权)变更手续。
5. 教职工离校有关工作。核查离校教职工住房情况,办理教职工离校手续;为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办理住房回购手续。
6. 按照《南开大学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暂行办法》规定,做好住房货币化补贴补漏发放工作,建立建全教职货币补贴档案。
7. 负责校产空置住宅巡查以及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空房取暖情况核实、物业设施改造等工作。
8. 推进全校住宅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工作。
9. 住宅房屋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