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公共场地资源使用申请表

发布者:吴伟华  发布时间:2023-02-22  浏览次数:10


单位(中层)


负责人


负责人职务


负责人电话


活动名称


使用场地


使用时间


活动规模


所需设施


活动主要安排


活动举办

单位意见

活动安全由活动举办单位负责,活动规模超过100人的,活动举办单位与学校保卫部门沟通协商。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党委宣传部

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场地管理

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南开大学公共场地资源使用申请表


南开大学公共场地使用管理规定

1、公共场地内任何区域(包括墙壁、桌椅、地面等)禁止张贴一切装饰物品、宣传海报,除主席台上方区域外,禁止悬挂任何标语、横幅。

2、严禁携带气球、自动喷漆、礼花筒、泡沫胶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类危险物品入场。

3、公共场地内任何区域严禁吸烟。

4、使用单位必须保持场地清洁卫生,确保场地使用后无痰痕、无纸屑、无果皮,并保证场地周边环境卫生不受影响。禁止携带任何食物、饮料(不含矿泉水)进入公共场地,如有茶歇需求,需在指定区域自行安排并保持好区域卫生。如因违规造成桌椅座套污损,须承担赔偿责任。

5、使用单位在布置场地及举办活动过程中,须自觉爱护场地设施,不得随意使用、移动和拆卸固定设施和电器设备,如需使用公共场地内相关设施或携带影音设备进入公共场地,需征得场地管理人员同意,并在物业人员监督下安装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因违规造成场地内物品、设施损毁,墙面、地面、舞台污损,使用单位须承担维修、赔偿等责任,赔偿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6、使用单位负责人需确保场地的秩序与安全。发生事故需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7、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将追究使用单位责任,并取消公共场地使用资格。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3220

我单位已悉知规定内容并将严格遵守。


签字: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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